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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州若羌县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浏览次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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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若羌县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

二、整改目标: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制定2018—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并按期实施,确保完成《自治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目标。

三、责任单位:

若羌县党委、若羌县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一)自治区整改措施:

1.督促制定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计划。督促各地州市2018年3月15日前制定2018年建设项目完成计划,2018年5月15日制定2019—2020年建设项目完成计划,并督促各地州市按计划实施。2020年底前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60%,重点镇达到30%。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评定工作。2018年8月对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3.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督促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库尔勒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试运营。

4.加强监督管理。采用约谈、通报、下达执法建议书、追责等方式加强项目计划、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后期运营等各阶段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将整改意见向相关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促指导各地按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二)责任单位整改措施: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评定工作。2018年8月对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若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县城西北部原315国道附近、距离县城10.8公里处,填埋场管理区占地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工艺采用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置工艺。于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投入使用,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场建设用地3.00万平方米(含监测井5眼、渗滤液收集池及铁丝网围)。近期生活垃圾处理规模48吨/日,有效库容14万立方米,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关于自治区2016年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新建城函〔2017〕12号若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工作已于2016年年底评定完成,达到Ⅱ级标准。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若羌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 若羌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96-7105612

联系地址: 若羌县老民政局办公楼

中共若羌县委员会

若羌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